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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設立國傢住房銀行還需邁過幾道坎



央行[微博]主管的《金融時報》刊文稱,要正式設立“國傢住房銀行”還需邁過幾道坎。首先,機構定性發生轉變後,從業人員何去何從。其次,管理所屬權難定,牽涉利益關系復雜。再次,風控機制有待完善。文章同時表示,考慮到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的現實要求以及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國傢住房銀行”的設立幾近大勢所趨。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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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梅若

“國傢住房銀行”要來瞭?日前,伴隨著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的出爐,如何強化公積金的作用再次引發社會各界關註,而設立“國傢住房銀行”的提法再度見諸各大媒體。

其實,“國傢住房銀行”並非新鮮事。早在2009年,經濟學傢馬光遠[微博]就曾撰寫《住房公積金應該轉為住房銀行》一文,建議廢除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住房銀行和購房減稅政策代替;

2012年,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曾提出建立“住房保障銀行”;隨後,2013年11月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即明確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住房保障銀行”清掃政策障礙;今年4月份,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處長崔勇撰文稱“國傢住房銀行”成立的條件已經成熟,再次將公眾目光聚焦在這一話題。

應當說,此時專傢和媒體重提建立“住房銀行”話題,背後的邏輯不難理解。

其一,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高庫存危機仍未解除,而土信貸屏東萬巒土信貸設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增加住房消費需求顯得更加迫切。

必須承認,盡管我國房地產銷售數據正在逐漸企穩,但並非所有數據均令人樂觀。其中,高庫存問題引發各界擔憂。根據國傢統計局11月11日公佈的數據,截至10月底,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68632萬平方米,比9月末增加2122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積增加1180萬平方米,再創歷史新高。

這一形勢已經引發中央高層的密切關註。近日,中央高層已連續就樓市問題密集發聲。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時強調,“要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發展”;緊接著,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鶴也接連發出穩定住房消費、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要求。“去庫存”已經成為下一階段樓市政策的主要導向。

而“國傢住房銀行”正是實現該政策目標的一大利器。通過提供低利率資金,“國傢住房銀行”的設立可緩解中低收入者的購房壓力,為“夾心層”住房消費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長期、低成本融資,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托底”作用,彌補商業性住房金融缺位,從而刺激剛需和改善型需求進一步入市,以化解存量,穩定房地產市場,增加住房消費需求。

其二,11月20日公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中提到“允許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這為“國傢住房銀行”擴充資金來源創造瞭有利條件。

實際上,對於“國傢住房銀行”的資金來源,業內專傢早已找到出路。據張其光此前估算,如允許每年發行專項金融債券1萬億元,2015年資金規模將接近6萬億元,2020年預計達到20萬億元,可基本滿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貸款需求。

既有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政策依據,又有相對雄厚的資本積累,再加上當前房地產市場的環境壓力,如此看來,“國傢住房銀行”的設立似乎已經箭在弦上。那麼,為何相關政策仍未落地?應當說,要正式設立“國傢住房銀行”還需邁過幾道坎。

首先,機構定性發生轉變後,從業人員何去何從。

住房銀行設立後,此前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由事業單位改制為金融機構。部分專傢建議,新機構可起用原班人馬,充分利用這些機構、網點和人員,組建“國傢住房銀行”分行和支行,中央設立總行,對各地分支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然而,原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員工能否適應這種角色的轉變?

一方面,從職位屬性來看,事業單位與金融機構行政級別、劃分、福利待遇均不相同,特別是部分三四線城市,居民對“鐵飯碗”有著根深蒂固的情結,這種身份轉換老員工能否適應?另一方面,事業單位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工作節奏、方式與思路都不相同,原來的職工未必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

據統計,目前,全國共有公積金管理中心342個,業務網點2651個,從業人員3.8萬人,如何充分利用這些機構、網點和人員?可以想象,讓如此眾多的老員工適應身份和思路的轉變是道大難題。

其次,管理所屬權難定,牽涉利益關系復雜。

從資金管理來看,當前,住房公積金主要存入中國建設銀行的賬戶中。建立“國傢住房銀行”後,資金池或將發生改變。從主管部門來看,此前住房公積金主要由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而如果設立“國傢住房銀行”,或將由中央統籌安排,地方利益將受到影響。此外,如果將住房銀行定性為金融機構,那麼其監管單位也可能從現在的住建部轉為銀監會或者央行,這也將帶來重大利益調整。

再次,風控機制有待完善。

可以說,風險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素。隨著住房公積金作用的放大,購買地方債、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都將作為其保值增值的渠道,但這也給管理人員提出瞭更高要求。強化金融管理能力、保障民生資金安全成為重中之重。

同時,由於“國傢住房銀行”兼具企業和政府公益功能的雙重特性,尋求企業利潤最大化和社會公益效應之間的平衡也可能成為一大挑戰。

當然,考慮到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的現實要求以及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國傢住房銀行”的設立幾近大勢所趨。如何通過更有效的溝通、更具智慧的制度設計來突破上述幾道門檻,正考驗著決策層的改革智慧和決心。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126/062223855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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